一、依原住民身分法110年1月27日修正施行前之第4條第3項取得原住民身分之民眾,若未於115年1月5日前取用或以原住民族文字並列原住民族傳統名字,或改從原住民父或母之姓,將喪失原住民身分。 二、為確保當事人程序權益,並為避免民眾誤解,原住民族委員會製作有關懶人包資訊,歡迎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