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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檔案開放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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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開放應用之目的係為確保民眾知的權利,讓民眾可向各機關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及機關提供應用之相關作業及程序,包括檔案應用申請、申請審核及回覆、準備檔案、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還卷及檔案應用統計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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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資格為何?可向何機關申請?什麼時間可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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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應備之證件為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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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時,應出示審核通知書及身分證明文件並完成登記程序後,由本所專人陪同進入指定之檔案閱覽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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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之應用可否全面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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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之應用以提供複製品為原則,核准應用之檔案如僅其中一部份有應限制公開或提供之情形,應採「分離原則」,去除不得公開部分,就其他部份公開或提供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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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之申請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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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本所檔案,應先填具申請書並載明下列事項:
申請書送達方式得以親自持送、郵寄或e-mail方式為之,本所網站並提供申請書下載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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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是否需要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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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有何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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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有涉及下列情形之一者,本所得拒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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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須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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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應保持檔案資料之完整,並不得有下列各款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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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詢檔案目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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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至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機關檔案目錄查詢網進行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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