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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為防止有心人士誘導民眾辦理自然人憑證行詐情事,自然人憑證實體卡或行動自然人憑證,均勿交付他人使用

據媒體報導,近來有詐騙集團誘導長者向戶政事務所申辦自然人憑證實體卡或行動自然人憑證,再騙取其憑證及密碼,瞬間進行財產移轉或抵押借貸,造成民眾財產之重大損失。

自然人憑證實體卡或行動自然人憑證,均可在網路上作資料交換,如同網路身分證,均具備身分識別、數位簽章及資料加解密等功能,依照我國電子簽章法規定,自然人憑證數位簽章為電子簽章之一種,在法律上具有「推定」為本人親自簽名或蓋章的效力。如將自己的自然人憑證交給他人使用,後續發生個資外洩或遭到冒用,可能會因此導致不必要的法律責任及個人財產損失。

如有發生上述之情形,可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求證,勿輕易將個人資料皆露他人,以避免造受詐騙。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9-24
  • 發布日期: 2024-09-2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北區戶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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