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臺中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四期計畫媒合期結束前3個月止(媒合截止預計時間:114年7月2日,得依中央同意展延)。
二、申請承租標的:臺中市興辦已啟用並開放隨到隨辦之社會住宅,房屋格局、位置及租金詳情請上臺中市社會住宅服務網站(網址:https://17zu.taichung.gov.tw/Portal)。
三、租期:以3年為一期,申請人於期限屆滿時仍符合資格者,得申請續約,並比照本市社會住宅關懷戶合計租期最長不得超過12年。
詳情請見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公告
一、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臺中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四期計畫媒合期結束前3個月止(媒合截止預計時間:114年7月2日,得依中央同意展延)。
二、申請承租標的:臺中市興辦已啟用並開放隨到隨辦之社會住宅,房屋格局、位置及租金詳情請上臺中市社會住宅服務網站(網址:https://17zu.taichung.gov.tw/Portal)。
三、租期:以3年為一期,申請人於期限屆滿時仍符合資格者,得申請續約,並比照本市社會住宅關懷戶合計租期最長不得超過12年。
詳情請見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