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清查人口作業規定第二點規定:「戶政事務所清查人口,清查期程及對象如下:……(五)戶籍逕遷至戶政事務所一年以上者:每年九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清查。……」依上揭規定,本所於11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辦理清查「戶籍逕遷至戶政事務所一年以上者」,請民眾配合戶政人員辦理人口清查作業,以落實戶籍登記,維護國民權益。
◎注意事項:
提醒您!戶政事務所不會做下列事項:
●洩露個人資料給任何人
●問與清查無關的資料
●電話通知個人資料遭盜用
●留語音電話、語音指示或訊息通知
●要求匯款轉帳、提供帳戶或存摺
◎防詐要注意:
●人口清查不會要你匯款
●勿回撥詐騙集團提供之電話號碼
●勿配合其指示或依語音指示操作
●有疑慮撥打反詐騙專線165
或於上班時間撥打本所電話查證:04-22343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