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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身分證是首要身分證明文件,請妥善保管避免遺失被冒用

國民身分證安全守則:「三不二防」-不偽造、不變造、不冒用、防詐騙、防失竊。
國民身分證安全守則:三不二防
一、不偽造:偽造國民身分證供人使用者,觸犯法律。
二、不變造:變造國民身分證供人使用者,觸犯法律。
三、不冒用:持用偽、變造國民身分證,冒用身分證者,觸犯法律。
四、防詐騙:預防電話詐騙、提供國民身分證個資,反詐騙撥打165專線,打擊犯罪保安康。
五、防失竊:國民身分證不離身,是守護個人資料安全不二原則。

法令規定
戶籍法第75條第1項規定:「意圖供冒用身分使用,而偽造、變造國民身分證,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同條第2項規定:「行使前項偽造、變造之國民身分證者,亦同。」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2-01
  • 發布日期: 2014-08-0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北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