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供民眾公平公開獲得政府資訊權利,本所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於本所網站主動公開政府資訊連結以及目錄 ,以方便民眾瀏覽。如果您對政府資訊公開法並不熟悉,建議您先閱讀「政府資訊公開法」,瞭解您的權益。
一、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政府必須主動適時公開的資訊內容,以免與民眾權益攸關之施政、措施及其他有關之政 府資訊過時,影響民眾權益。
二、如不在主動公開範圍之資訊,只要不違反國家機密、民眾個人權益,均可書面向政府申請提供,各政府機關 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訂定相關的服務申辦程序,民眾按規定提出申請即可。
三、本所為方便民眾從政府資訊公開角度瀏覽資訊內容,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明訂之「主動公開政府資訊之範圍 」,彙整相關連結如下:
編號 | 項目 | 相關連結 | 提供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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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條約、對外關係文書、法律、緊急命令、中央法規標準法所定之命令、法規命令及地方自治法規 |
內政部 法務部 司法院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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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政府機關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 認定事實、及行使裁量權,而訂頒之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 |
本所 大里戶政 內政部 臺中市政府 行政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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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政府機關之組織、職掌、地址、電話、傳真、網 址及電子郵件信箱帳號 |
本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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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行政指導有關文書 |
本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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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施政計畫、業務統計及研究報告 |
本所 臺中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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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預算及決算書 |
本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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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請願之處理結果及訴願之決定 |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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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書面之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 |
公共工程委員會 臺中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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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支付或接受之補助 |
本年度無中央各部會補助款 |
無 |
10 |
合議制機關之會議紀錄 |
本所非合議制機關,故無此項資訊提供。 |
無 |
11 |
內部控制 |
本所 |